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的重大部署。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诚恳邀请您参与。
一、调查时间、内容和形式
◆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
满意度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问卷类型
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分为教师问卷调查、学生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参与方式
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
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参与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您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